贵州大学九州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
发布人:黄运安  发布时间:2014-12-18   浏览次数:311

学院下属各系及各实验室:

根据学校教学安排,本学期于2014年12月26日停课,进入期末考试阶段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的组织安排

1. 成立学院考试巡视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邱树毅

副组长:秦礼康

秘书:张青

成员: 吴天祥 凃华君 朱秋劲 王明 刘畅 吴翔曹文涛 胡萍 卢红梅

2. 命题与制卷

(1) 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制作,严格按《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》执行。期末考试的命题、制卷由承担该类课程的教研室组织老师集体命题。命题难度、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,经系主任、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付印。所有试题(试卷)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,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。

(2) 试题(试卷)的印制和监管。由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试题(试卷)的印制和监管工作,同时指派专人负责试题(试卷)的接收、监印、密封、保管和发放。

3. 考场工作

(1) 主考教师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半小时领取试题(试卷)、考试纸和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。试题(试卷)在考试开始前当场启封,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封存。

(2) 主、监考人员必须按照《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》的要求,严格监考,发现问题要认真对待,规范处理,依法治考。学院、系领导和教学科研科对本单位考场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如有玩忽职守、督查不严等情况,一经查实,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成绩与考核结果分析、上报

(1) 评卷。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时评卷,对于多个教师同上一门的,必须集体评卷,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形式进行。

(2) 考核结果分析。任课教师应详实完整填写《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》。

(3) 课程考核的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,平时成绩必须通过平时考核、期中考试、作业及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评定。评定应有相关依据。

(4) 试卷、成绩及考核结果的上报。在考试结束一周内,必须将考试试题(试卷)、“成绩登记表”、“ 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”经教研室主任、系主任签字,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。

所有考试,任课教师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。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。

二、考试工作要求

1、 精心组织,管理到位

(1)学院院长邱树毅为第一负责人,同时学院副院长秦礼康为具体负责人,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。成立学院考试巡视组,巡视本学院的相关考试。

(2)考试前学院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,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为教师,每一个考场至少有一名监考人员为教师。所有监考人员必须佩证上岗。

(3)请学生科务必通知到学生,要求学生必须持学生卡或学生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,证件不齐,必须考试前在学院办理相关证明,并持证明才能参加考试。

2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,严肃考试纪律

(1)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,一经发现,要及时严肃查处,当场通报。应在考试结束前将违纪通报书贴于考场所在教学楼大门处,并同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。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,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作弊行为特别严重、态度恶劣者,给予勒令退学处分。

(2)由于主(监)考教师失职,造成学生作弊成功者,一经查实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,给予警告、记过等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、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。

(3)学生必须持学生信息卡(即牡丹校园学生卡)参加考试。还没有办理学生信息卡的同学,可以持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进行考试,但同时还必须开具学院的相关证明。在考试开始之前,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,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,检查学生证件。对于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,一律不准参加考试,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,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。

(4)监考人员要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,学生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,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,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。

(5)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,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,必须交卷,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。

(6)学生不得将手机、MP3、MP4、录音笔、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,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,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,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,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。

 

贵州大学九州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

2014年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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