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就业学费代偿办理流程
发布人:九州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  发布时间:2013-11-22   浏览次数:279

 

    毕业生离校时向学校递交就业协议及相关资料学生领取《贵州省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》(以下简称考核表)学生将《考核表》交就业或服务单位人事部门(以备逐年考核)→学校每年12月30日前汇总名单报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→毕业生就业或服务期满将相关部门认定的《考核表》交学校→学校进行代偿资格审查,合格者填写《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→学校汇总、填报《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汇总表)并将《申请表》及《汇总表》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→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并下拨补偿资金→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偿金及时对学生进行补偿、代偿。

 

注:高校毕业生是指贵州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(含高职学校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。定向、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。
    基层单位是指: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村(居委会、社区),包括乡(镇)政府机关、农村中小学、国有农(牧、林)场、农业技术推广站、畜牧兽医站、乡镇卫生院、计划生育服务站、乡镇文化站等,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、地震、地质、水电施工、煤炭、化工、石油、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。